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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一居委非法倒卖土地,收取逾6000万元!
2019-07-14 18:52

潮汕人(csr540)- 潮汕胶已人个平台

近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通报了12宗非法占地案。其中,有的非法占地案涉及宗地面积大、情节严重,将农业地转租他人填埋废土,有的非法占地案涉及金额巨大。



在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村谢某辉、卢某好非法占地案中,新溪镇十一合村谢某辉、卢某好从2018年2月开始,擅自在位于十一合村海堤北侧新开涂格片租用的集体农用地进行填土,经现场实测,涉及土地面积42.102亩(农用地28.39亩,其他林地13.67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允许建设区32.49亩,限制建设区面积9.61亩;地类为耕地0.19亩、坑塘水面26.46亩、设施农用地1.75亩、其他林地13.67亩、建设用地0.04亩。经相关人员现场指认,上述42.102亩用地中,谢某辉填土面积17.794亩,卢某好填土面积24.308亩。经公安机关侦查,谢某辉、卢某好将上述农用地后先后出租给新溪镇西南村民谢某双,由谢某双未经批准擅自实施填埋废土及转租他人填埋废土。经原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鉴定,该违法用地42.10亩,原农用地的农用条件遭到严重破坏。2019年4月23日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谢某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在潮阳区贵屿镇华美社区涉土案件中,潮阳区贵屿镇华美居委会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在经批准作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创文电子厂厂房50.417亩范围内规划给村民作为宅基地145间、面积15.099亩,共收取“地皮款”及配套费67462000(其中地皮款10720000元、配套费56742000元)。时任华美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某良、居委会主任陈某林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原潮阳区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2月19日将该案件移送潮阳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19年5月,陈某良、陈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