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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未成年小伙半夜开枪射伤村民致死,等待他的将是…
2019-03-05 18:23

潮汕人(csr540)- 潮汕胶已人个平台



陈静芬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吴斌在村道上看见了张晓,他立即举枪向张晓射击,击中张晓致他受伤倒地后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晓符合被枪击致心脏、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年龄差距这么大的人发生纠纷?而吴斌为何开枪伤人呢?





这才出现了篇头的案情。不过,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关心的还有一个问题:吴斌为什么会有枪?




被告人 吴斌:

当时无意在网上看到了一些枪支的组装视频,想想不如自己也装一支,闲时可以到附近的山上打些野味,于是在网上搜索,分别在几个店买了零件,射钉枪200多元,钢管150多元,一袋钢珠20多元,然后在夜间,趁修车场没人时,自己偷偷组装,前后共花了近一个月时间。



持枪是违法的,这点吴斌心里清楚。所以枪支制造出来后,他一直深藏在房子里的隐秘处。没想到,因为这把枪闯下了大祸。


2017年1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吴斌。



陈静芬

被告人吴斌在明知用枪支射击他人,可能造成他人身体受伤的情况下,依然举枪向张晓射击,造成张晓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吴斌在淘宝网上向他人购买了一支射钉枪、一支钢管和若干钢珠,并组装成一支可以射击钢珠的火药枪。之后,吴斌一直持有该枪支,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潮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果于2017年7月6日作出判决:吴斌犯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





陈静芬

首先,遇事不能太冲动,不能意气用事,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试图用暴力解决问题;其次,该案也折射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缺乏,亟待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多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最后,该案也暴露出枪支在社会管理中的漏洞以及涉枪案件对社会存在的极大危害性。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在我国,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是不具有持有枪支的权力的,如果擅自持有枪支,是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而持枪伤害他人更加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等。



本案因小事而起,本不应该发生,吴斌为自己一时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也给我们留下深深的思考。


来源: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