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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0元蚝汤”的初步调查情况
2月8日晚,市市场监管局关注到本地微信群反映一消费者在湘桥区某餐饮店消费1碗蚝汤被收取80元的网络信息,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属地监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2月8日当晚和2月9日上午,湘桥区价格、工商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分别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调查。经初步调查,该餐饮店位于湘桥区桥东韩江大桥东侧钴冶炼厂5号商铺。 2月8日中午,6名消费者到该店消费,因嫌弃经营者上菜速度较慢,在该店刚上好1碗蚝汤时,提出不再用餐消费,与经营者出现纠纷。最后,经营者就已上好的1碗蚝汤和已被消费者点用的1瓶2两半金六福酒向其收取80元费用。消费者对此不满意,录制视频在微信群上发布。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餐饮店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就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客观理性表达诉求,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放心消费环境和古城旅游城市形象。
潮安工商联合有关部门迅速
处置网传“高价鸡肠粉”消费纠纷
2月9日上午,潮安区工商局、发改局、食药监局接到潮安区委网信办舆情通报,有消费者反映称其于2019年2月8日在凤凰镇丰柏公路的顺兴餐馆就餐时,出现价格过高的“宰客”情况的网络信息,区直相关局领导、凤凰镇委镇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要求辖区工商所、发改局物价监管部门、食药监所等属地监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处理。
2月9日下午,潮安区工商局联合区发改局、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迅速对餐饮店进行现场调查。经初步检查,2月8日消费者共十余人在位于潮安区凤凰镇丰柏公路九斗路段的餐馆就餐时,消费了鸡肠粉4份共200元、浮豆干2份共60元、白切鸡一只200元、鱼头汤1份80元、花蚌1份50元、菜花1份20元、椒盐虾1份70元、蜂酒2杯共40元,共消费了720元,消费者对此不满意,录制抖音视频在网络上发布。
经营者林某某表示,舆情通报中收费单据中的收费情况属实,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由于节日期间物价上涨,导致餐馆经营成本增加,因此价格与节前相比有所上升,但是未能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单据中标价4盘200元的鸡肠粉是单价为一份50元的大盘量,相比于收费为40元、20元的中盘、小盘的份量是按比例增长的。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餐饮店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就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区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客观理性表达诉求,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放心消费环境和正常的旅游市场环境。
来源:潮州市场监管、潮安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