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深圳来汕头出差的黄先生向记者反映,称每次进入汕头收费站都被收“进城费”,即“次票通行费”。黄先生表示,对外籍车收取路费,对本地已购买年票的车主来说本来是体现公平的一种做法,可是对于这种不出“汕头境”的外籍车这种收费是否体现公平呢?”
随后记者乘坐黄先生驾驶的粤B车从濠江区澳头出发,行至海湾大桥收费站时被收取了25元,而汕头本地号牌车辆则收取15元,借道高速500米,海湾大桥收费15元,高速10元,全长5公里,收费25元,相当于每公里收费5元。记者调查发现,黄先生所指的次票,是2010年1月6日起汕头路桥管理部门委托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次票的措施:外地牌籍的车辆通过高速公路进入汕头市,除了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之外,一律须另缴交次票。但实际上记者发现,不仅外地车主们对所谓多收的“进城费”怨声载道,此收费规定亦有漏洞,即外地牌籍的车进入汕头境内后却被多次收取次票。记者从汕府(2009)200号文件中看到,第五条明确:“非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从我市境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进入我市时,由高速公路收费站单向代收次票通行费。”黄先生对此提出质疑:他所驾的外地籍车辆在首次进入汕头时缴纳了次票通行费之后一直处于汕头境内,再次使用高速公路只是“从汕头的一个入口到汕头的另外一个出口”,并未出现“从他市进入我市”的情况。黄先生说:“在同公司工作的汕头同事经常来回深圳汕头,车上也装了ETC(自动缴费)装置,往往被多收了钱也不知情。”
网友“泉泉”说:“收费的原则是外籍车即收,不管是否是‘进入我市’,拿这份文件作为依据,完全可以不给钱。因为三条收费条件是缺少一个的。我是从汕头市内的入口进入高速再另外一个汕头市内的出口离开高速,未离开过汕头,何来的进入?如同一个人是否在自己家里走去厕所说是他进入自己家,然后厕所上完出来回到沙发坐下又说是再次进入自己家呢?”
然而,自2010年以来的对外地车辆进入汕头境内需多缴次票的规定,也常遭网友议论。据了解,与广东省接壤的福建省早在2009年就取消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让外地车主能和福建本地车主同样享受到“公路零收费”待遇。知名论坛会员“心心”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首个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刚落户汕头,以后还将会有越来越多客商来汕头投资、游客来汕头游玩,这一‘额外收费’岂不是把大好的商机拒之门外?”
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施科长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出台对外地牌籍车辆多收费的有关规定后,为减轻非汕头籍车主负担,我市规定已由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代收次票的车辆,在24小时内首次途经我市第一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石大桥收费站除外)时,不再重复收费,即车主只要保留第一次收费的发票,24小时内都可出示发票有效,这个在潮州揭阳三市里只有我市是率先规定的。“关于外地牌籍车辆进入汕头境内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也一直在商榷,寻求更完善、更人性化的收费方式。现在在汕头市的外地车越来越多,我们也在积极探讨,让外地车主往返汕头市区各个出入口更方便。”施科表示。(记者 陈若萱)